“两书一表”指的是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指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的文件。如在房屋使用中出现问题,说明书将成解决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纠纷的重要依据。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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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没有两书一表可以拒收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没有上述文件,购房者可拒绝收房,如因开发商未提供两书一表致使交房后延,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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