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盈利手段是与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或景区联手开拓客源市场,它的主要职责在于招揽游客。然后呢,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或景区会和客源地旅行社有个同行的结算价。客源地的旅行社卖出的就是销售价,差价就是利润。
举例:上海的甲旅行社有条线叫海南双飞5日价格是2500元。
那么这条线路是海南乙旅行社做的。他们一个负责收客,一个负责接客,术语叫组团社和地接社。一天有2个客人看了广告来报名了。上海的甲旅行社不能独立操作海南线路,需交给乙旅行社。那么之前商定的2个旅行社之间的结算价是2200,那么如果这个生意成的话甲旅行社可获得利润 300元一人。
地接社的营业收入是由组团社按拨款标准及规定,其来源是拨付的综合服务费、城市间交通费、加项服务费、全程陪同费等。拨付的款项对组团社来说是构成营业成本的一部分,对地接社来说则是营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