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识的本质:是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1、主体
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人。
注意:主观不等于主体,主体是客观的
2、客体
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对象。客体的范围小于客观,客观无边无界,客体是有限的,并且客体可以是精神
注意:客体与主体密不可分,而客观独立于主观。
二、发展过程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1、从实践基础上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2、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飞跃。
3、认识是不断反复和无限发展的,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扩展资料:
1、认识的特征
客观性:内容是客观的,收到来自客体的制约。
主体性:主体在认识活动中自觉的讲主体因素投入认识过程,认识结果不可避免带有主体属性。
2、认识过程不断反复的原因(认识受主客观条件影响和限制)
(1)主体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收到客观事物本身的制约,客观事物是复杂的,其本质的暴露是一个过程
(2)认识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
(3)认识受主体实践范围、实践能力、知识水平、立场、观点方法的限制
3、认识过程无限发展的原因
物质世界是无限的,永恒发展的,每一代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
至上性:对人类整体来说无限。
非至上性:对个人来说有限。
参考资料来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二章 认识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