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家各种医疗制度和医疗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产生的抵触情绪:医学生选择学医的初衷大部分是怀着为人们服务,救死扶伤的信念。作为未来的白衣天使,医学生对未来充满美好的憧憬。但当涉足医学事业的时候,才发现国家的医疗体系和医疗法律基础存在的问题。没有完善是医疗法律基础作为保障,袭医事件时常发生,医生自己的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加之没有良好的医疗体系,人们的看病问题均归属与医生的问题,医生在清白中蒙受着巨大的委屈,因此从对未来美好的憧憬转变为消极抵触情绪。
医学生经过幸苦、漫长的学习,换来人们的不理解很难接受:医学学习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医学知识的复杂性、综合性和多样性让医学生在这漫长的学习中受尽各种痛苦的折磨。工作后却换来人们的故意诽谤甚至刁难,这给医学生的心理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例如,2012年在哈尔滨医大附院发生的“王浩事件”后,据网上调查数据显示,居然后超过60%的网名对此很“高兴”。社会思想道德的畸形,让医学生对未来的行医充满恐怖与害怕,有的医学生甚至放弃医学学习,选择其他行业发展。
针对如今紧张的医患关系,医学生应该正确看待现实
掌握好医学知识,拥有牢固的医疗技术:学医,就是学习技术,行医,就是运用技术。在医学院校,很多学生因为医学知识的枯燥、复杂就放弃刻苦钻研。其危害就是在以后的医生生涯中直接对患者的生命造成严重的危害。医学技术,面对的是生命,没有牢固的医学知识,在行医过程中就会发生医疗事故。2005年2月6日卫生部首次公布了对一批国家级大型医疗机构服务、费用状况和综合管理情况的调查结果,因技术水平欠缺而引发的医疗纠纷和事故占17.56%。加强医学生在校期间的医学知识教育,又助于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的事件。
医学生应具备较高的人文素质:人文素质教育是高等医学院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医学生只有具备医学、心理学、伦理学、哲学和社会学等多方面知识,才能全面、和谐地发展,成为既有较高的诊疗技术,又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浓厚人文底蕴的高素质医学人才。同时,人文精神的培育,不是知识教育,而是素质培养。1977 年由美国爱彻斯特大学医学院恩格尔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提出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化,即医生不仅仅要把患者当作生物体进行治疗,更重要的是把病人当作一个社会人进行治疗,既要从人与环境的关系中把握思考病因,又要从人的精神因索和器质性两方面的联系中把握病因,由此引出了新的医学模式是“生物-心理-社会”的医学模式。另外,因此,在大学期间,医学生转变医学模式,有促于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中心角色转变,以此从患者心理对医生留下好的印象,以积极配合治疗过程。这种角色很好的转变,势必会大大减少医疗纠纷和事故,以构建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学习法律知识,维护医患双边权益:至今对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法律定性仍然不明确。医生会利用法律的缺陷对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直接会间接的造成严重的危害,患者也会利用法律缺陷对医生进行语言或行为的恶性攻击。医患双边由合作关系而转变为对立态势,在各方均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但是至今在其他方面,中国的法律基础是健全的,医学生对基本法律的认知,会大大降低医患冲突中一些严重的侵害行为。
据调查,中国医学生的法律知识相当欠缺。88%的医学生对医生执业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感兴趣,但几乎没有学生了解其中具体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但是有74%不知道临床见实习阶段所面对的法律问题。从调查数据明显表现出医学生对医疗纠纷、事故的法律问题认识不清。加强医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很大程度上会减轻医疗纠纷事件的严重性。
培养医学生的交流、沟通能力:人际沟通是一种特殊的信息沟通,是个人与周围人的心理沟通,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情、态度兴趣、思想人格特点的相互交流、相互感应的过程[6]。在患者就医过程中,患者与医生的交流显得特别重要。一方面有助于医生准确诊断病情;另一发面也有助于患者对医生的认同和理解。据调查,现实的情况并不乐观。80%的医疗纠纷直接系因医患沟通不良或障碍所致,即使其余20%的医疗纠纷,也都与医患沟通不到位密切相关[7]。医生与患者之间基本上是处于一种主动——被动的关系,当然医生绝大部分是处于主动角色,那么对于处于被动角色的患者来说,在医患合作关系暂时结束是,患者会觉得自己利益受到损害,以此便造成医疗纠纷和事故的发生。根据现实分析,医患沟通不足或不良已经成为出根本制度以外的最严重人为因素。对于医学生来说,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加强人际交往时的交流与沟通能力,那么在以后的行医过程中才会大大减少医疗是纠纷和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