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可以要求两倍补偿金,按照下面的进行: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没有超过6个月补偿0.5个月,无理由辞退则两倍补偿,即一个月。
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合计2个月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