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公司企业可能是由于经营不善而导致无法依照约定付给员工薪酬,但也有一些企业却是因为上级领导或高管将公司资金私自用于他处,因而导致无法按时付给员工薪酬。那么这种的情况下,可以对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吗,答案是可以的。
但是我们参加工作的目的是维持生活,为自己争取到尽可能多的报酬,但像这种拖欠员工工资的公司,已经是损害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而且是非常严重的情况。依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可以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后才能辞职走人。
还有一点是如果企业用某些手段来强迫员工进行劳动,例如:通过暴力手段或对员工进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或是强令员工进行伤及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就此与企业立即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三十日再离职走人,但不按时发放员工薪酬不属于上面几种行为,所以员工并不可以立马辞职走人。
最后,员工离职是由于公司拖欠工资而导致的,员工可以在离职时要求工资对自己支付一些金钱作为经济补偿。对于经济补偿,需要按照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确定,若劳动者在此公司工作满一年或超过六个月,则按照一年算,经济补偿则需要像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而少于六个月的劳动者,则公司支付半个月工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