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
一、在有书面欠条且不涉及其他争议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注意:除追索有书面欠条的工资外,如果员工与公司之间还有其他争议,如追索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伤亡赔偿金、要求解除或恢复劳动关系等,则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且未有书面欠条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注意:有时间限制,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两种情况:
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就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