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过户费=中介代理佣金+按揭贷款费用+交易税费。
一、中介代理佣金
中介代理佣金是买卖双方支付给地产中介公司的服务报酬,由三方在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交易成功之后支付。不同中介公司可能执行不同的标准。但物价部门规定,买卖双汪者咐方分别支会的佣金都不能超过成交价的3%。
二、按揭贷款费用
涉及按揭时,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评估公司及银行等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用。按揭贷款费用主要包括:贷款服务费:每笔按揭服务费1500元
房屋评估费:评估值200万(含200万)以下,评估费单笔收费500元;
评估值200万以上,评估费单笔收费:评估价×0.04%;
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收取(如有特殊情况,以评估公司或银行实际收费为准)
三、二手房交易税费
交易税费由国土局直接收取,买卖双方按规定各自交付相应税费。交易税费主要包括:
1、交易增值税:
满两年:普通住宅:(免征);非普:(过户价-原登记价)/1.05x5.0%;
不满两年:过户价/1.05x5.0%(卖方);
增值税的附加费用:增值税×12%(卖方)。
2、交易契税:
首套:≤90㎡(过户价-增值税)x1%;>90㎡(过户价-增值税)x1.5%;
二套:(过户价-增值税)x3%(买方)。
交易个税:
核定:普通住宅:(过户价-增值税)x1%;非普通住宅:(过户价-增值税)x1.5%;
核实:(过户价-登记价-增值税)x20%(卖方);
4、登记费:每宗80元(买方)。
5、贴花费:每本5元(买方)。
二手房过户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另外涉及房产证年限。
1、非大陆人士购买房产,过户时需提供家庭成员声明书即可享受契税优惠,如不提供则按计税价x3%缴纳契税。
2、当买卖双方有一方为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过户时需提供(涉外买卖合同公证),收费标准:网签价的千分之三(由公证处收取)。
以上便是房屋买卖交易中所产生的费用,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由于房屋权利人的不同也会发生变化,例如:公司产权、产权人为非大陆嫌磨人士、购房者为非大陆人士。另:国家税费政策的调整,也将会影响到整体的费用,故在签署买卖合同时,务必核实清楚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一是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二是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销售价格的1%征收,由卖方承担。
3、契税: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个人所得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交易差价的20%收取;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销售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6、土地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销售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7、核档费:50元/宗。
8、贷款担保费 贷款额×1% 。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困纯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