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即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未签订合同的话,构成事实用工关系,你需要搜集在公司工作的证据,比如工作证、工作服、工资卡等。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该双倍工资请注意时效,从你知道或应该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需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在和公司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时效没超过的话,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扩展资料: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