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的形成及其本质

2020-09-18 财经 61阅读
第一节 资本主义的形成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
商品经济的矛盾
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
同以往其他社会的更替一样,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也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也经历了长期的过程。
(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
资本主义萌芽于14世纪末15世纪初在地中海沿岸的一些城市出现,其途径有两个:一是从小商品经济分化出来;二是从商人和高利贷者转化而成。
(二)资本的原始积累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之后,其成长是一个缓慢的过程。15世纪末美洲和通往印度航道的新发现,世界市场的迅速扩大,要求商品生产以更大的规模和更快的速度发展,这一任务只能靠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来实现。新兴资产阶级便开始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利用暴力手段为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创造条件。
所谓资本原始积累,就是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货币资本迅速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的历史过程。在西欧,资本原始积累开始于15世纪后30年,经过16世纪的高潮,一直延续到19世纪初才告结束。资本原始积累主要是通过两个途径进行的:一是用暴力手段剥夺农民的土地;二是用暴力手段掠夺货币财富。资本原始积累的事实表明,资产阶级的发家史就是一部罪恶的掠夺史,正如马克思所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之后不断发展和成熟,反过来又促进了生产力 的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进一步发展,对上层建筑的彻底变革提出了强烈要求,这就是:在政治上完成资产阶级革命,用资产阶级政权取代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权。在地主阶级同农民的矛盾极端尖锐,封建统治已被农民战争严重动摇的情况下,新兴资产阶级利用广大农民和其他城乡劳动者的力量,通过暴力手段,展开夺权斗争。17世纪中期和18世纪后半期,英、法等国先后进行了资产阶级革命,经过复辟和反复辟的长期斗争,建立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进而在资产阶级政权的帮助下,实现了产业革命,机器大工业代替了工场手工业,促进了社会生产力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空前大发展,最终建立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的过程,与商品经济的发展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财富表现为一种惊人的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它的元素形式。因此,剖析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的内在矛盾及其运动规律,就自然成为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的出发点。
(一)商品经济产生的历史条件
商品经济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作为自然经济的对立物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自然经济是一种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经济形式。自然经济以分散的、自给自足的家庭生产为基础,生产规模狭小,社会分工低下,以使用价值为生产目的。这就决定了自然经济是同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和社会分工不发达相适应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上,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生产力水平都很低,社会分工极不发达,因此自然经济是这些社会形态的基本经济形式。
商品经济是以交换为目的而进行生产的经济形式,它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商品经济得以产生的历史条件有两个:一是社会分工的出现;二是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
※※(二)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即商品的有用性,反映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关系,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一切劳动产品所共有的属性。使用价值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马克思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的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的内容。”商品的使用价值,不是用来满足生产者自身需要的,它是通过交换用来满足别人的、社会的需要的。使用价值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决定商品交换的比例的,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任何有用物品都具有使用价值,但只有这种有用物品是劳动产品并作为商品时,它才具有价值。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比例相交换,就是因为它们都具有价值。商品的价值在质上是相同的,因而它们可以相互比较。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价值是劳动创造的,其实体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交换实际上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关系,商品的价值在本质上体现了生产者之间的一定的社会关系。
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其对立性表现在: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相互排斥的,二者不可兼得。要获得商品的价值,就必须放弃商品的使用价值,要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就不能得到商品的价值。对于商品生产者而言,他生产商品并不是为了取得使用价值,而是为了取得价值,只是为了取得价值,才关心使用价值。商品生产者只有将商品的使用价值让渡给商品购买者,才能取得价值。其统一性表现在: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寓于使用价值之中。一种物品如果没有使用价值,就是无用之物,即使人们为它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也没有价值。一种物品尽管具有使用价值,但如果不是劳动产品,也没有价值。
商品是劳动产品,生产商品的劳动可区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具体劳动是指生产一定使用价值的具体形式的劳动,马克思也称之为有用劳动。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一切具体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消耗。生产商品的具体劳动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实体。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是同一劳动的两种规定。任何一种劳动,一方面是特殊的具体劳动,另一方面又是一般的抽象劳动,这就是劳动的二重性。正是劳动的二重性,决定了商品的二因素。
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是各自独立存在的两种劳动或两次劳动,它们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是统一的,是商品生产者的同一劳动过程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另一方面,具体劳动所反映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它是劳动的自然属性,而抽象劳动所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的社会关系,它是劳动的社会属性。
(三)价值量与价值规律
商品的价值包括质的规定与量的规定两个方面。价值的质的规定回答的是价值的实体是什么,价值的量的规定则回答价值的大小由什么决定和怎样决定。马克思指出,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决定的,而劳动量则按照劳动时间来计量。决定商品价值量的,不是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而只能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这里的“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是指劳动力的正常性质,即“劳动力在它被使用的专业中,必须具有在该专业占统治地位的平均的熟练程度、技巧和速度。……这种劳动力必须以通常的平均的紧张程度,以社会上通常的强度来耗费”。它意味着形成价值量的劳动力和生产条件都必须具有正常的性质。
生产商品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劳动生产率指的是劳动者生产使用价值的能力。它的高低可用单位劳动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来测量,也可用单位产品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来测量。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劳动者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及其在生产中的应用,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等。
商品的价值量同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有密切的关系。简单劳动是指不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的一般劳动者都能从事的劳动。复杂劳动是指需要经过专门训练和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技术专长的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形成商品价值量的劳动,是以简单劳动为尺度的。复杂劳动等于自乘的或多倍的简单劳动,也就是说,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在相同的劳动时间里,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大于简单劳动创造的价值。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复杂劳动转化为简单劳动,不是商品生产者自觉计算出来的,而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自发实现的。
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形成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是贯穿于整个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它既支配商品生产,又支配商品流通。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私人劳动产品的偶然的不断变动的交换比例中,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就像房屋倒在人的头上时重力定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一样。因此,价值量由劳动时间决定是一个隐藏在商品相对价值的表面运动后面的秘密。”在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的价格围绕商品的价值自发波动。由于供求关系变动的影响,商品价格总是时而高于价值,时而低于价值,不停地围绕价值这个中心上下波动。从较长时间来看,价格高于价值的部分和价格低于价值的部分能够相抵,商品的平均价格和价值是相一致的。
价值规律是在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中体现它的客观要求和作用的。价值规律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社会各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比例。不论社会制度如何,为了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都应该遵循一定的比例,否则就会造成某些部门发展过快,浪费社会资源,或某些部门发展过慢,不能满足社会生产和消费的需要。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按比例合理分配社会劳动的客观要求,是通过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实现的。
第二,自发地刺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商品是按照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的社会价值进行交换的。那些劳动生产率较高、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的生产者,就可以获得较多的收入,在竞争中就处于有利地位。反之,只能获得较少的收入,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商品生产者为了获得较多的利益,并在竞争中获胜,必然要不断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自发地调节社会收入的分配。在实际的生产活动中,生产同种商品的各个生产者,由于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不同,生产中实际耗费的劳动时间也不一样。那些生产条件好、技术水平高的生产者,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耗费较少,仍按照较高的社会价值出卖,因而可以获得较多的收入。相反,那些生产条件差、技术水平低的商品生产者,生产同种商品的个别劳动耗费较大,但还要按照社会价值出卖,所以不仅无利可图,甚至可能亏本或破产。这样,就调节了社会收入在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分配。
价值规律在对经济活动进行自发调节时,必然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后果。其一,可能导致垄断的发生,阻碍技术的进步。因为首先采用先进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办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的商品生产者,为了保持其在竞争中的优势,往往会限制技术的扩散,严守经营秘密,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技术的推广和生产经营的普遍改善,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其二,可能引起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一部分具有有利条件的生产者可能积累大量的财富,而一部分处于不利地位的生产者可能亏损甚至破产。其三,价值规律自发调节社会资源在社会生产各个部门的配置,可能出现比例失调的状况,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代,是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现在人类进入了21世纪,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相比,社会经济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面对新的情况,必须深化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认识,根据变化了的实践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有所前进。
第一,深化对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认识,对生产性劳动作出新的界定。由于所处的时代所决定,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重点考察的是物质生产部门,认为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才是生产性劳动并创造价值,而绝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在当今时代,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服务性劳动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生产性劳动应当包括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服务性劳动。因此,应当在理论上充分肯定服务性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以利于推动第三产业更快的发展。
第二,深化对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社会生产和价值创造中所起作用的认识。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总体工人”的论述中,对脑力劳动(包括科技人员和管理者的劳动)给予了肯定,认为这些劳动也是创造价值的劳动,但他重点研究的是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在当今社会,在科技创新和知识创新越来越重要的条件下,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等脑力劳动,不仅作为一般劳动在价值创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作为更高层次的复杂劳动创造的价值要大大高于简单劳动。因此,应充分肯定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在创造价值中付出的劳动,在收入分配方面使他们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贡献相对称,以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深化对科技、知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财富和价值创造中作用的认识。应该坚持马克思关于人的抽象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同时,要充分肯定科技、知识、信息等新的生产要素在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增加使用价值和价值形成中的重要作用。科学技术本身并不能创造价值。但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可以使劳动对象的范围更广、性能更好,从而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科学技术还可以为人所掌握,而掌握了科学技术的人可以提高劳动效率,创造出更多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所以,应充分认识科学技术的作用,把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摆到重要的位置。
第四,深化对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关系的认识。价值创造与价值分配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范畴。价值创造属于生产领域的问题,而价值分配是属于分配领域的问题。价值创造是价值分配的前提和基础,没有价值创造也就没有价值分配;但价值分配又不仅仅取决于价值创造。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价值分配首先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体现一定的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就有什么样的分配关系。

第二节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
一、劳动力成为商品与货币转化为资本
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是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和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制度。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的形成是以劳动力成为商品为前提的。所以,认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必须从理解劳动力成为商品人手。
(一)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基本条件
劳动力是指人的劳动能力,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人的劳动是任何社会进行生产都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基本要素,没有劳动就不可能有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
劳动力成为商品,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劳动者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做自己的商品来支配;第二,劳动者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物质条件。劳动力成为商品的两个条件,并不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而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发生的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劳动力成为商品,标志着简单商品生产发展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新阶段。在这一阶段,资本家与工人的关系,形式上是“自由”、“平等”的买卖关系,而实质上是资本主义的雇佣劳动的关系。马克思说,“罗马的奴隶是由锁链,雇佣工人则由看不见的线系在自己的所有者手里”。
二、资本主义所有制
资本家之所以能够购买工人的劳动力,把工人变成雇佣工人,其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
(一)所有制和所有权
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根本意义的问题。所有制与所有权二者既有区别,也有密切的联系。所有制是所有权的基础,所有制的性质和特点只能从现实的生产关系的实际运动中去把握和理解,而不能从所有权出发去认识。所有制决定着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制的法律形态,它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意志关系或者法的关系的性质在根本上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
(二)资本主义所有制及其本质
资本家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在等价交换原则的掩盖下,雇佣工人从事劳动,占有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这就是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实质。
三、生产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
资本主义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就是无休止地采取各种方法获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这样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就是剩余价值规律。马克思指出:“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
※※(一)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和资本的不同部分在剩余价值生产中的作用
剩余价值是在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中生产出来的。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具有两重性,一方面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即劳动过程,另一方面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即价值增殖过程。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
物质资料生产过程,即劳动过程,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劳动过程是劳动者通过有目的的活动,即运用劳动资料对劳动对象进行加工,改变自然界的物质形态,创造出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使用价值的过程。由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要素都被资本家所占有,由此决定了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两个特点:其一,工人在资本家的监督下劳动,他们的劳动隶属于资本家;其二,劳动的成果或者产品全部归资本家所有。
价值增殖过程是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这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主要方面。所谓价值增殖过程,是超过劳动力价值的补偿这个一定点而延长了的价值形成过程。①价值形成过程既是物化劳动即生产资料的旧价值的转移过程,又是活劳动所创造新价值的过程。这两重过程是以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为基础的。在生产过程中,工人的具体劳动创造了新的使用价值,并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与此同时,工人的抽象劳动创造了新价值,即把生产过程中所支出的劳动凝结在新产品中。工人的劳动一方面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去,另一方面又创造了新价值,二者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商品的总价值。②如果劳动者创造的价值刚好补偿资本家所预付的劳动力价值,那就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如果价值形成过程超过了这个一定点,就变成了价值增殖过程。马克思指出:“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③在价值增殖过程中,雇佣工人的劳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必要劳动,用于再生产劳动力的价值;另一部分是剩余劳动,用于无偿地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用于再生产劳动力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叫必要劳动时间;用于无偿地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的时间叫剩余劳动时间。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是剩余价值产生的源泉。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它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凝结。体现了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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