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官职名称有县令、县丞、县尉、县司马、县司空。
齐桓公时,管仲整理政治军事,实行“叁(三)其国而伍(五)其鄙”的政策,曾把鄙分为五属来统洽。战国时,齐设五都,可能是从五属演变而来的。五都不同于五属,就是五都已带有郡的性质。
当时各国郡的设置,虽仅限于各国的边区,但县的设置已很普遍。大概凡是有城市的都邑都已建为县,所以史书上县和城往往互称。只有秦国在战国初期还未普遍设县,因而普遍设县也就成为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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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1000年前,姜子牙辅佐周武王灭商后,被封国建邦。自太公望封国建邦以来,煮盐垦田,富甲一方、兵甲数万,传至齐桓公时,已经是疆域濒临大海的大国,齐桓公也依靠海上的资源,迅速成为春秋五霸之首,齐国被当时的人称为海王之国。
姜齐传至齐康公时,大夫田和放逐齐康公于临海的海岛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田和自立为国君,是为田齐太公。
公元前386年,田和被周安王列为诸侯,姜姓吕氏齐国为田氏取代,田和正式称侯,仍沿用齐国名号、世称“田齐”,成为战国七雄之一,在战国中晚期称王(曾一度称东帝)。前221年,齐王建向秦王嬴政投降,秦国统一六国,齐国覆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战国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