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区别:定义概念的区别
1、施工总承包方,是由业主选择的一个总承包施工单位,就是整个工程的具体施工单位,他是从土建到安装等一系列的施工行为的实施单位。
2、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是有业主雇请的代替业主的一个施工管理的单位,他只是实施整个工程的施工管理行为,不具体从事工程实施,也是协调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等其他单位的管理方,是代表业主的。
扩展资料:
总承包单位是负责整个工程的总体施工情况的,包括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施工人员、掌握施工节点,为最后工程竣工负责。而分包单位仅仅负责工程的一个部分,比如说土建分包,那么他们只负责工程的土建方面的施工,而绿化分包则负责绿化。总包单位要协调好各分包单位的交错施工,合理安排的各个施工队的施工顺序,确保施工正常有序地进行。
通常来说,分包单位是不直接和建设方发生关系的,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分包单位需向总包单位反映,总包单位则需要负责解决问题,如果该问题是总包职责范围之外的,那么就须由总包向建设方反映。当然,现在很多情况下建设方和施工方都是一家人,分包单位通常和建设方关系也很好,也会直接跳过总包。
当然,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最后工程结束算钱的时候,建设方是将前全部给总包的,然后总包那掉自己施工范围内的那部分资金,然后在抽掉各分包单位的管理费,然后将剩余的工程款按各队各自的工程量分给各分包单位。
不过正如我刚才所说,由于现在很多分包和建设方关系也很好,所以资金方面也有的会跳过总包而直接和建设方拿钱,不过按理管理费还是会交给总包的,毕竟总包才是老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施工总承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