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购入免税农业产品,可以按买价的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款,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销售免税产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普通发票。
借:材料采购(按收购凭证的87%入账)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收购凭证的13%扣税)
贷:银行存款
2.如果粮食生产企业A支付价款100万元收购农产品,收购凭单为100万元,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 87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贷:银行存款 100
3.如果商品经过加工后形成销项税额30万元,因为收购时形成进项税额13万元,实际给国家缴纳的税款为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