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得明确。
1)收购农业生产者的自产农产品可以按收购价的13%作为进项抵扣。
2)直接销售收购的农产品用于销售和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增值税率都是13%,所以纳税时不用区分自产和外购。此项不涉及农产品的加工,如果是以农产口为原料加工后再出售的工业品则税率是17%。
二、相关会计分录:
1)收购农业生产者的自产农产品,则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销售收购的农产品(销售自产品也是如此的分录),则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扩展资料
1、自产货物用于增值税非应税项目方面的话就相当于视同销售,购进自产货物的原材料是要抵扣进项税,卖出时要计算销项税,再按增值税缴纳。
2、而外购货物的话在外购是(可以)抵扣进项税,卖出时按全部的销项税交增值税,但如果外购货物如果用于非应税项目是不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的,也就是不征收销项税,假如进项税已抵扣的话要做进项税转出。
3、如果自产和外购都用于应税项目的话,按照正常计算计算即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产自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