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休病假,单位有权强制调换岗位吗?

2020-10-29 社会 95阅读
应当经职工同意,且有医疗机构证明女职工在孕期不适合原岗位的,可以调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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