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4日在杭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为我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该条例自2016年1月14日起施行。
多给女方30天奖励假
条例中增加了一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