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日耳曼民族的历史

2020-06-23 综合 98阅读
概述/日耳曼民族
奴隶制社会后期,罗马人建立了一个横跨欧亚的大帝国——罗马帝国。罗马人把居住在罗马帝国北方的外族部落称为“蛮族”。这些外族部落人数最多的是克尔特人、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而这时的日耳曼人,还处于氏族社会末期。到了公元1世纪至3世纪,各日耳曼人部落开始结成联盟,其中较大的一支就是法兰克。这时的罗马帝国已从奴隶制社会发展的顶峰衰落下来,各地不断发生奴隶和农民起义,使得垂死的罗马帝国更加摇摇欲坠。与此同时,被当时中国汉朝打败的匈奴人的一部分,经中亚向西迁徙入侵欧洲,引起了连锁反应式的“民族大迁徙”,很多外族部落纷纷迁移到罗马帝国境内。这时罗马帝国已无力对付这些外族的入侵,外族人在罗马帝国境内建立了自己的王国,将罗马帝国瓜分,不可一世的罗马帝国从此灭亡了。作为日耳曼人一支的法兰克人,也乘这个大动荡的机会,侵入罗马帝国境内,建立了法兰克王国。这时的法兰克王国,正在瓦解过程中的氏族制度同原罗马帝国境内日益发展的封建因素相结合,形成了西欧的封建制。王国内的氏族部落组织逐渐被国家政权机关所代替,各部落间的习惯也逐渐演变成法律。以法兰克王国为主要代表的日耳曼人建立起来的各个王国,在公元5世纪将过去的不成文的习惯法编纂为成文法典。由于日耳曼人各部落的习惯大同小异,所以各王国的法律的基本精神也是大体相同的,后世称这些法律为日耳曼法。日耳曼法同罗马法一样,对近代资本主义法律也起着相当大的影响。
日耳曼法的主要代表就是法兰克王国的法律制度。当时法兰克王国内一方面私有制已出现,各阶级已形成;另一方面氏族部落虽已逐渐解体,但影响还未消除。因此,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现象就突出地反映在日耳曼法上。使日耳曼法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首先,强调个人服从集体,个人的权利义务要受到家庭和氏族的制约。后来的法学家称日耳曼法的这个特点为“团体中心”,以区别于尊重个人意志,严格保护私有财产。以个人为中心的罗马法,这种“团体中心”的倾向,在日后的日耳曼民族的历史上,仍可见到它的踪影。其次,规定氏族全体成员无论居住何地,都必须遵守本氏族的法律,而不必遵守所在地的法律,即所谓“属人主义”。
后来,由于属人主义与现实社会矛盾太大,也就是说几个不同氏族的人共同生活在同一地区,却遵守不同的法律,再高明的法官也无法审判了,于是日耳曼法中的属人主义,逐渐被同一地区的人无沦是哪个民族或国家的,都必须遵守同一法律的属地主义所代替。最后,日耳曼法中没有抽象的法规,只有针对具体生活关系规定解决具体案件的规则。一个案件的判决不仅解决这个案件,而且也是以后审判同类案件的根据。这些判例汇集起来,就构成了日耳曼法的法典。法兰克王国连年不断地发动战争,使自己的领土扩张得很大,几乎相当于现在的西欧。但好景不长,这个建立在武力征服基础上的王国,于公元843年分裂成三个部分:法兰西王国、德意志王国、意大利王国。法兰西王国是西欧封建制度的中心和典型代表。在法国,封建庄园代替了过去的农村公社,成为封建社会的基层组织。庄园土地属封建领主所有,国王、教会或大领主拥有几百个甚至上千个庄园。中小封建领主也拥有数量不等的庄园。庄园大小不同,一般与一个村庄相一致。庄园耕地通常分两部分:领主自己直接管理的土地和由农奴使用的份地。农奴每年约有一半的时间在领主的土地上无偿劳动,其余时间在自己的份地上耕种,份地上的收获,还要向领主交纳一部分作为地租,此外,农奴还要无偿地替领主干其他活。封建庄园的整个经济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庄园里所需的一切:粮食、衣服、农具、用品甚至武器,基本上都由庄园的农奴来制造。法国中世纪的封建法律,也正是体现这一时期的社会特点。法律规定了农奴对封建领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农奴未经领主许可不准离开士地;农奴结婚需经领主同意;农奴可随土地一起被出卖。因此,农奴是半自由的。他们的地位比奴隶提高了一半,在法律上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利,但是这种地位和权利是十分可怜和有限的。
起源/日耳曼民族
日耳曼人图册
日耳曼诸民族的族源尚无确说。据说是使用铁器的北欧人与使用青铜器、操印欧语系的波罗的海南岸居民混合而成,青铜时代晚期,这些人居住在现今瑞典的南部、丹麦半岛以及德国北部介于埃姆河、奥得河与哈次山脉之间的那片地方。最早使用“日耳曼人”这个词的是希腊历史学家波希多尼。他在约前80年时第一次使用这个词。也许他在与中欧的某一个今天无法考证的小民族接触时听到了这个词并将它用来称呼所有的日耳曼民族。有可能这样一个小民族的名字后来成为了整个民族群的名字。公元前51年恺撒在他的《高卢战记》中使用了日耳曼人这个名称。恺撒这里将所有莱茵河以东的民族统称为日耳曼人。到此为止罗马人将欧洲西部的民族称为凯尔特人,而欧洲东部的民族被称为赛西亚人。到此时为止罗马人才认识到日耳曼人并非凯尔特人,而是一个独立的民族群。塔西佗说高卢人称莱茵河以东的民族为“日耳曼人”。后来这些民族自己也称自己为日耳曼人。根据这个叙述这个词有可能是从凯尔特语过来的。严格地说只有从这个时候开始我们才能将这些民族称为日耳曼人。欧洲北部的青铜器时代的人几乎可以肯定是日耳曼人。而所谓的战斧人与日耳曼人之间的关系还有争议。最新的理论通过对河流和地名的研究认为日耳曼人的产生地在今天德国中部山区的北部。但大多数学者对这个理论持怀疑态度。塔西陀时代,各个日耳曼民族都意识到彼此之间存在著一种亲属关系。一些在罗马军队中服役的日耳曼人有时会自称为日耳曼尼人(Germani),而那些生活在莱茵河以东的自由日耳曼人则没有一个专门用来称呼自己的集体名字,直到西元11世纪时,他们才采用了diutisc(现代德语deutsch,义为「属于人们的」)这个形容词来自称,由此这个词才流行开来。至於Germani这个族名及该族所用语言,其确切涵义尚不可考。
历史/日耳曼民族
青铜时代晚期,日耳曼人居住在现今瑞典的南部、丹麦半岛以及德国北部介于埃姆河、奥得河与哈次山脉之间。随着铁器的应用、经济的发展和自然灾害的影响,从公元前6世纪左右,日耳曼各部落开始南迁。汪达尔人、格庇德人(Gepidae)及哥德人(Goth)自瑞典南部外迁,占据波罗的海南岸大体上相当于奥得河与维斯杜拉(Vistula)河之间的地区。早期的迁徙行动,也有向南和向西发展的。其结果是把居住现今德国西部大部地方的塞尔特诸民族(Celtic
peoples)挤走了。公元前3世纪,他们沿着易北河南下到达波希米亚北部地区,又沿着萨勒河进入图林根地区。公元前2世纪末,定居在日德兰半岛的日耳曼部落侵入地中海文化区域,直接同罗马人对峙。公元前1世纪中期,大批日耳曼人从腹地出发来到莱茵河边,同罗马帝国不断发生军事冲突。经过漫长的斗争,日耳曼部落的汪达尔人、勃艮第人和哥特人占领了维斯杜拉河流域。公元前1世纪中叶,又将克尔特人逐出,最终定居于莱茵河以东、多瑙河以北和北海之间的广大地区。公元前1世纪末,罗马奴隶制共和国被帝国所代替后,遂将其北部直接为邻的日耳曼部落作为征服对象。西元前9年,罗马人自莱茵河拓展其疆域东至易北河,凯撒(102∼44BC)时代,日耳曼人已在莱茵河以西定居下来,向南则已达到多瑙河一带了。他们与罗马人之间最早的一次大规模战斗发生在西元前2世纪之末,当时辛布里人(Cimbri)与条顿人联合入侵高卢南部和意大利北部,但在前102及前101两年中,全部为马略(Gaius
Marius,157∼86?BC)所歼灭。罗马帝国的征服目标是,占领直到易北河的广大日耳曼部落居住区,将其划入帝国版图,组成罗马行省——大日耳曼尼亚。罗马帝国集中力量把莱茵河区建成军事基地。公元前12年,罗马帝国在莱茵一线集中36个军团,总兵力达3万人,并在这一年开始了对日耳曼部落的征服战争。
战争初期,罗马军队遇到了日耳曼各部落的顽强抵抗,损失惨重。公元前8年,一支深入日耳曼腹地的罗马军队受到了日耳曼诸部落的沉重打击。罗马人“艰难地去征服前进道路上的对手,而每一次胜利,他们都得付出血的代价。”然而日耳曼各部落的抵抗都是各自为战,没有联合行动。这使罗马人可以集中优势兵力依次进攻各部落。经过10余年的战争,日耳曼部落大部分被征服。由于无力派出足够的军队去占领整个日耳曼人居住区,并对其实行有效的统治,罗马帝国只得迫使被征服的日耳曼部落向帝国称臣纳贡,建立强制性的条约依附关系。
经过多年的斗争,日耳曼人逐渐意识到,要战胜装备精良、经验丰富的罗马军队,必须改变各个部落各自为战的涣散状态。于是部落联盟开始出现了。公元9年秋,日耳曼各部落的战士,在条顿堡森林同3万罗马军队遭遇,日耳曼人取得了重大胜利,罗马3个军团几乎被全歼。这次胜利后许多日耳曼部落重新获得独立。条顿堡森林之战使罗马帝国陷入困境,罗马皇帝被迫放弃了建立大日耳曼尼亚行省的计划。这就决定了罗马帝国的势力范围的边界不是在易北河,而是仍然在莱茵河流域一线。
公元11年,罗马帝国再次越过莱茵河,对日耳曼人发动新的征服战争,并取得了局部的胜利。公元17年,罗马军队占领施特拉斯堡、温迪施和美因茨。但罗马人已无力继续深入日耳曼人腹地。在公元1世纪中期的几十年里,罗马帝国逐渐把边界推进到莱茵河东岸,从而加固了罗马莱茵河——多瑙河边界体系。公元1世纪下半期后,罗马人开始在莱茵河东岸地区建立界墙。这意味着罗马帝国最终结束了征服战争。公元1世纪初,罗马帝国正式把莱茵河与多瑙河上游划入帝国版图,建立了两个行省:上日耳曼行省和下日耳曼行省。前者首府是美因茨,后者是科隆。两省总督由当地罗马驻军的副将担任。167年马克曼人、夸地人、伦巴第人、汪达尔人和其它部落进入潘诺尼亚省导致马克曼战争(167年至180年)。马尔库斯·奥勒里乌斯领导了四次军事行动征服了入侵的日耳曼人。当时罗马可能有建立两个新的省的计划。但180年马尔库斯·奥勒里乌斯死后,他的儿子科莫德斯恢复了过去的防卫性战略。他与日耳曼人修和。2世纪在日耳曼地区发生了两个重要的变化:首先过去分裂的日耳曼部落联合为大部落,其次日耳曼人越来越多地对罗马边界进行袭击。这些日耳曼民族迁徙的原因今天还无法断证,可能的一个原因是随着日耳曼部落经济文化的发展、氏族公社制度的解体,部落上层渴望向外扩张掠夺新的土地和财富,部落下层民众也因人口的增长不得不向外迁徙,寻求新的能够谋生的土地。罗马帝国正日益衰弱,无力抵御外敌的入侵。或者有可能是饥荒造成的。总之从公元4世纪起,散居罗马帝国境外的,以日耳曼人为主的诸部落开始大规模向罗马帝国境内迁徙。公元376年,日耳曼民族的西哥特人部落受匈奴人袭击,他们在获得罗马皇帝同意后,渡过多瑙河进入巴尔干半岛的色雷斯。第二年,西哥特人不堪罗马人的压迫又起义反抗。395年罗马帝国分裂,西哥特人又与当地奴隶、隶农一起打击西罗马帝国。418年,在高卢西南部建立西哥特王国。继西哥特人涌入罗马帝国的日耳曼部落还有:勃艮第人、法兰克人、东哥特人、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等。日耳曼民族大迁徙约持续了2个世纪,他们与当地的奴隶、隶农起义一起,摧垮了罗马帝国,在罗马领土上建立了许多日耳曼人王国,其中,法兰克王国逐渐成为日耳曼诸王国中力量最强的国家。
罗马帝国在莱茵河下游的边疆地区,面临著法兰克人的威胁。美因河流域在260年前後为勃艮地人所占,而位于黑森林地区的阿格里•戴可美特(Agri
Decumates)则为阿勒曼尼人(Alemanni)
所据有。那些勃艮地人显然是从德国东部区域迁来的。法兰克人和阿勒曼尼人也许是两个民族联盟,他们在塔西图斯时代,曾各据一方,尽管有些可能来自东部的移民杂居在他们中间。塔西图斯所谈到的那些生活於波罗的海沿岸的各民族在二世纪的後半期内曾向东南方迁移。因之,哥德人在此时期控制了乌克兰和今罗马尼亚的大部分地区;格庇德人占有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a)以北的山地;汪达尔人则成为他们西部的邻居了。到500年之际,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已进入英格兰,法兰克人则拥有高卢的北部。勃艮地人占居隆河流域一带,西哥德人生活在他们的西边。东哥德人定居于意大利而汪达尔人到达了非洲。507年,法兰克人把西哥德人从其所占高卢地区的大部地方驱逐出去。西哥德人在高卢的领土当时已由庇里牛斯山一带扩展到罗亚尔河流域,他们被法兰克人逐出以後,便进入西班牙,直到711年才被穆斯林全部消灭。568年伦巴底人进入意大利,建立独立王国,到774年,这个王国被查理曼(Charlemagne,742∼814)灭掉。德国东部一些地区自从哥德人和一些别的民族离开之後,便被斯拉夫人占领,斯拉夫人还向西扩张,远达波希米亚和易北河流域。8世纪以後,日耳曼人收复了德国东部地区、下奥地利地区和施蒂里亚(Styria)、卡林西亚(Carinthia)的大部分土地,把斯拉夫人从这些地方统统赶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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