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1、 负责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实施。
2、 负责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单位人员的招聘、录用。
3、 负责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单位人员的劳动合同签署、人事二级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4、 负责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单位人员的薪资、社保与福利管理。
5、 负责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单位人员的试用期管理。
6、 负责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单位人员的异动、离职管理,依据集团战略发展要求,组建管理干部阶梯晋升体系及竞聘上岗机制。
7、 负责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单位人员的培训管理,制定培训计划,并安排落实。
8、 负责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单位人员的绩效管理,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并安排落实。
9、 负责与员工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公司与员工关系和谐发展,处理企业内部发生的员工劳动纠纷。
10、 研究和分析国家、地区人力资源类相关政策、法规,保障集团政策合法性;与相关政府机构(当地的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职介服务中心等机构)建立良好的关系。
11、 负责集团下属各独立单位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统计、协调、指导、考核。
12、 负责人力资源配置与战略信息搜集,为相关决策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