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堂有具体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原料采购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堂环境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具有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三)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应及时将其调整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四)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建立检查验收台账,库存食品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应符合管理要求。
(五)食堂必须配备有效消毒设施,从业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餐饮具消毒符合相关要求。
(六)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原料清洗彻底,粗加工达到要求,生熟分开,不能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要烧熟煮透,不得违规制售冷荤凉菜;严格按规定留样,做好留样记录。
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