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是
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和“礼”,即“仁者爱人”和“克
己复礼”,仁礼之道具体派生出家族主义,而家族又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秩序。
1、“仁”对我国古代法制的作用
孔子的“仁”,贯彻给我们最重要的就是一个“恕”字。
我国古代历代王君也正是意识到了仁义和宽恕的贡献,才使得当时的法制不断从野蛮走向文明,西周的“有德”就是得民心,针对商纣王乱刑无辜,周朝的法制思想转变为“明德慎罚”以达到保护臣民的目的。
历史的见证无不体现了儒家思想的仁义道德对中国法制发展的巨大贡献,这里的仁德思想与我们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所贯彻的以人为本理念也是一脉相承的,真正做到以史为鉴,才能更好的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礼”对我国古代法制的作用
“礼”亦是孔子的儒家学说中极为重要的思想。
义在其中,义体现为礼,礼是人内心的义的具体实现形式。一方面,礼是统治者根据人民面临的实际生活状况也就是“中”的原则制定出来的,因此,礼就是“中”的哲学思想的体现。另一方面,礼,尤其是周礼,是长期以来逐渐形成的,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
在中国法律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法”的内涵不断丰富 ,而且许多“礼”的内容也逐渐融入其中。西周时期, 周公制礼, 吕侯制刑, 礼与刑成为当时两大部门法。礼是调整行政、经济、军事、民事、诉讼各方面的综合大法, 刑是定罪量刑的法律。
扩展资料
儒家文化思想的核心内容
儒家思想也称为儒教或儒学,由孔子创立,最初指的是司仪,后来逐步发展为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儒家的学说简称儒学,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儒家学派对中国,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1、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
2、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
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
3、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
4、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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