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最好有详尽的解释.

2020-10-28 社会 101阅读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二层意思:
1、2008年1月1日前订立且在2008年1月1日后合同还末到期的,继续按原合同履行。
2、订立劳动合同的次数要从2008年1月1日后订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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