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局裁决单位不履行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怎么通俗理解?

2020-05-06 社会 101阅读
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简单点说:1、未支付加班费的、未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及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自收到劳动部门整改通知书或者裁决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未在规定时间支付,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强制支付,并按50-100%加付赔偿金(具体比例由劳动部门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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