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然后进行竞标、评标、定标、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全部过程就叫投标。
2、招标,建设单位为了把自己的建设项目达到预期目的,发布公告选择施工单位、其中有若干个施工单位报名,经过竞争评比最后条件优胜者中标,承包本项过程的全部过程就叫招标。
3、标的,在竞标过程中,各家的都有自己的报价,业主为了不偏离工程的实际价格(适合价),自己编制一个价格清单,个投标单位都以此数位基准谁与吃、此价接近,谁就报价环节得的分高,业主自己编制一个价格清单就叫标底。
扩展资料:
中标项目虽然不能转让,但可以分包。
所谓分包中标项目,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的中标人,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再发包给其他人完成的行为。原则上讲,中标人应该独立地履行中标人义务。
但是,由于有的招标项目比较庞大、复杂,为使中标项目能够得到更好的完成,法律允许中标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这些条件是:
1、合同中有允许分包的约定或者分包已经招标人同意;
2、分包给他人完成的是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3、接受分包的人应该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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