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提出的认知发展阶段理论包括四个阶段:
1、感知运动阶段 Sensorimotor Stage(0—2岁左右) 这个阶段的儿童的主要认知结构是感知运动图式,儿童借助这种图式可以协调感知输入和动作反应,从而依靠动作去适应环境。
2、前运算阶段 Preoperational Stage(2—6、7岁) 儿童将感知动作内化为表象,建立了符号功能,可凭借心理符号(主要是表象)进行思维,从而使思维有了质的飞跃。
3、具体运算阶段 Concrete Operations Stage(6、7岁一1 1、12岁) 在本阶段内,儿童的认知结构由前运算阶段的表象图式演化为运算图式。
4、形式运算阶段 Formal Operations Stage(1 1、12岁及以后) 这个时期,儿童思维发展到抽象逻辑推理水平。
扩展资料:
一、思想来源
1、康德的认识论
皮亚杰吸收康德的先验范畴理论,改造成为遗传的“图式”,康德的先验范畴论是预成论观点。而皮亚杰认为先天图式在认识发展的过程中仅处在一个起点的位置,图式主要是在儿童后天的活动中逐渐形成的。
2、结构主义
结构主义强调内在结构的研究,反对外部现象的描述。皮亚杰力图通过儿童后天的活动探讨认知结构的发生和发展。他指出,认知结构既不是形成于物理客体之中,也不是先验的存在于主体自身中,认识的获得必需用一个将结构主义和建构主义紧密地联结起来的理论来加以说明。
二、道德认知阶段
1、前道德阶段(0-5岁)
前道德阶段属于道德判断之前的阶段,儿童只能直接接受行为的结果。此时,儿童道德认知不守恒,也不懂规则对社会行为的约束性。
2、他律道德阶段(5-10岁)
他律是指道德判断的标准受儿童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其特点:
(1)、儿童认为规则、规范是由权威人物制定,不能改变,必须严格遵守
(2)、对行为好坏的评定,只根据后果,而不是根据行为者的动机。
(3)、视惩罚为天意,认为惩罚是客观世界维持道德秩序的手段,赞同严厉惩罚。
(4)、单方面遵从权威,有一种遵从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
3、自律道德阶段(10岁以后)
自律是指儿童的道德判断受其自己的主观价值标准所支配,即外在的道德标准内化于己。这个阶段的特点主要有:
(1)、认识到规则具有相对性,是可以改变的。规则是人们根据相互间的协作而创造的,可以按多数人的意愿进行修改。
(2)、对行为好坏的判断依据着重于主观动机或意图,而不只是后果。
(3)、逐渐运用公正的标准——互惠考虑人际关系。既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考虑他人利益。这被认为是自律道德的核心。
(4)、主张温和而恰当的惩罚,与特定行为相配合,要符合逻辑,对错误有补偿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认知发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