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在异地怎么报

2020-05-02 社会 116阅读
办理异地报销的程序和材料为:
异地安置人员正常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自己备好材料,包括《医疗手册》《城镇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表》(就诊医院盖章);填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和长期驻外人员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与《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单》(单位盖章)各一份;正规有效发票、出院证、费用汇总明细、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医嘱,医院出具的资料均要医院盖章,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就诊医院的定点证明及医院等级证明。
退休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要注明个人基本情况、备案居住地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在职人员办理异地备案,要由单位提出申请,申请内容须注明派驻人员基本情况、长期驻外工作的地区及所属城市(不含港澳台)等。另外,还需要《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居住和因公长期驻外人员花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备案后,住院只需要到居住地的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即可。参保人员在所备案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自行垫付,出院后到市医保中心按规定报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省内跨市长期居住的,无需异地备案(报销时需提供在居住地长期居住或者工作的证明);在省外长期居住的,需履行异地备案的前置手续,方可在居住地享受太原市职工医保同等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随时申请异地备案。符合办理异地备案的人员为:长期居住在市以外的离、退休人员;由于工作原因,用人单位长期派驻外地工作的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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