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的成长是个体素质、组织培养和社会环境综合塑造的结果。内外条件的优化组合和互动程度,决定干部成长的速度和质量。在干部内在动力强度和面临的社会环境相同的情况下,党组织服务指导干部的力度与干部成长的速度成正比。因此,各级党组织如何进一步地改革制度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是极为重要的。客观公正地说,干部之所以会出现一些不正常的问题,跟干部的激励和导向机制密切相连,跟干部制度密切相连,跟组织行为密切相连。所以干部成长的外部环境非常重要。我觉得,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改进:
(一)坚持素质能力取向,进一步改进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衡量干部教育培训是否取得实效,最终还是要看干部素质和能力是否真的有了提高。当前干部的教育和培训要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坚持素质能力取向,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党校培训教学改革中的问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的作用。课程的设置,要根据提高素质能力和工作实际需要,把教育培训的重点,放在改造主观世界上,通过改造主观世界、提高素质能力去促进工作。要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调动学员的积极性,使党校的教育培训,更好地融入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不能简单地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单纯的任务,要注重数量、效果、质量的统一,引导、帮助干部不断进步成长。
(二)突出素质能力评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保证干部队伍对党、国家和人民事业的政治忠诚,保证人才资源的配置效率,保证社会公正。要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精神,按照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标准来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坚持以职责为中心的干部管理方式。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涉及到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要坚持整体设计、稳步推进、不断深化。以职责为中心的管理方式,就是依据职责评价、培养、选拔干部,而不是把干部的管理、使用、培养,作为干部利益的分配。如果单纯放在利益的调节上,永远做不到公平。只有坚持以职责为中心的管理方式,变“谁该提拔”,为“应该用谁”,建立科学的干部评价标准、方法,建立科学的发现、选择、任用机制,我们才能从整体上深化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二是坚持素质能力取向。重点是突破素质能力评价这个难点,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指出,“通过政绩看德才,依据德才用干部”。根据北京实际,我们将评价标准分为四要素:即政德、政才、政绩和政声,围绕干部工作价值评价、工作能力评价、工作绩效评价和工作社会认可度评价,逐步完善集政德、政才、政绩、政声为一体且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完善考核方式方法,推行“两书两考”制度,即职位说明书和干部推荐书,素质能力考评和工作绩效考核。三是推行考任分离。将干部的考察评价和干部使用从时间和空间上分割开来,既协调统一,又分离制约。要对干部做经常性的素质能力的评价,不直接把干部考察与提拔任用放在一起。也就是注重平时对干部的德才表现的考察,根据素质能力测评和其他各方面的考察解决素质能力评价和资格准入的问题,再根据具体工作岗位的需要,从具备资格的人中选拔任用。
(三)真正关心和爱护干部干部既有教育培训的问题,又有服务的问题。重视干部、关心干部、爱护干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党组织要从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进一步加强关心和爱护干部的力度,做到既对干部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保护干部队伍的健康成长。一是重视对干部队伍的引导、帮助。在现代社会,干部面对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面对着各种诱惑、考验、挑战,所以要关心爱护干部,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对干部的思想困惑和心理焦虑进行疏导和调节,关注干部的心理健康。二是提供有效的保障。因为干部的工作方式、生活方式、任务繁重等原因,干部队伍中身心健康问题是比较突出的,各级组织要不断完善保健措施和条件。三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干部。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体现了对干部的关心爱护,要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把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切实体现到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