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外地货车进入三环线及以内区域需要办理通行证。
外埠货车通行武汉三环线实行定制式服务,定制式服务只针对三环线沿线企业到达性外埠货车(长期在三环线运输的外埠货车除外)。到达性外埠货车通行三环线的办理程序:
1、由三环线沿线有需求的企业到辖区交通大队备案,辖区交通大队为备案企业建立企业服务微信群;
2、企业通过微信向辖区交通大队上报车辆车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通行线路等相关信息;
3、辖区交通大队将企业上报信息进行审核后,录入通行证管理系统,并通过微信或短信方式,将审核通过的信息发送给驾驶员;
4、驾驶员将审核通过的信息保存,以备路途执勤民警检查,提供通行依据。
到达性外埠货车临时通行三环线原则上不跨区办理,通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天。
扩展资料
《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标志的车道上,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进入导向车道后,不得变更车道;遇道路交通堵塞或者等候放行信号时,应当在本车道内依次停车等候,禁止越、压线停车。
第三十七条 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
车辆进出道路,应当减速或者停车观望,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
第四十七条 为维护桥梁、隧道的使用安全,道路桥梁主管部门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通行限制建议,公安交管部门可以采取限高、限重、限行等限制措施。
道路桥梁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限制措施在相关桥梁、隧道入口处设置相应的设施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