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还是做资金监管。
二手房不做资金监管的风险:
1、如果交易双方不做资金监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或将面临的风险有:卖方无法取得全部房款;买方无法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亦无法追回已支付的房款等。
2、在不做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当买方全款购房要求提前过户且尾款延迟支付时,卖方存在极高的风险。比如:如果买方只有极少的自由资金,又想通过购得房屋抵押贷款获得资金,从而实现滚动购买多套房屋,此举极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导致卖方无法收回尾款,同时房屋产权已过户而失去房屋所有权。
3、在不做资金监管的前提下,如果卖方的房子仍有抵押,想用买方的资金(首付款)解除抵押,存在的风险有:第一种可能是卖方将买方的资金挪作它用,导致房子不能如约解除抵押,导致无法顺利过户;第二钟可能是卖方的房子实际存在多笔抵押,买方支付的资金仅能解决其中部分抵押款,导致房子解除抵押被延迟,对于买方来说轻则延迟交易,重则钱房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