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不必缴纳印花税,而综合地价款是 “经济适用房”转让时缴纳的一项费用,其他如商品房、公房以及“二类经适房”无须交纳。
一、目前买卖二手房免征“印花税”。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二手房交易中,正常情况下该税的征收标准为,向房屋交易中的买卖双方各收取交易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换领新产权证的买家还需另外交5元。
根据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目前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收印花税。
二、综合地价款简介及注意事项
综合地价款是专门针对“经济适用房”转让时缴纳的一项费用,其他如商品房、公房以及“二类经适房”都无须交纳。有如下2点需要注意:
首先,“经适房”原则上是满5年才能出售。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2007]27号)和《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购经济适用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产权满五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出售该经济适用房。
2.出售“经适房”要补交一笔“综合地价款”,两种不同情况算法不同:
同时还规定,该类房屋出售,产权人应按照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这里的“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差的70%”就是我们说的综合地价款,北京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008年4月11日之前购买的经适房满5年:需缴纳网签价×10%
2008年4月11日之后的经适房满5年:房屋交易政府优先回购;若不回购,则需缴纳差额×70%
其中,“差额”指,原购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过户指导价差。
嫌麻烦也可以参考这张图“买卖二手房要交什么税”,关于“经适房”要征收的税费有很全的说明,存在手机里,不同情况都可以对照参考。
该内容仅在北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