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任务。如何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新型城镇化全过程之中,是当前需要思考的问题。
生态文明理念
融入城镇化建设的内涵
城镇化是指伴随工业化的进程,非农产业不断向城镇集聚、农村人口不断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农村地域向城镇地域转化、城镇数量增加和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城镇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文明不断向农村传播扩散的历史过程。生态文明作为一种理念,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来反映人类文明的程度,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良性互动和可持续发展。主张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因此,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过程,可以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和路径。
在价值理念上,生态文明要求城镇化过程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就是对自然要有敬畏之心、感恩之心,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要按照客观规律,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在自然承载力范围内推进城镇化。此外,还要努力构建城镇的生态文化,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态意识,倡导社会生态道德等生态文明理念的牢固树立。
在社会实践上,生态文明要求城镇化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做到合理、有效。在利用自然的同时保护自然,形成人类社会可持续的生存和发展方式,要求城镇化从一个区域整体的角度考虑人与自然的平衡,强调大城市、中等城市和小城镇之间的功能协调互补,注重地区各自的主体功能发挥。使得大中小城市、城镇之间以及城镇内部既有交换的外循环,也有交换的内循环,甚至还有微循环。
在时间维度上,生态文明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城镇化也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因此,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过程不能只看当前,要看得更加长远。生态文明融入城镇化过程不是一劳永逸的过程,是一个不断实践、不断认识和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而且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出现的矛盾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这就更加需要用发展的历史观来认识生态文明指导下的城镇化规律和内涵。
生态文明理念
融入城镇化建设的具体路径
生态文明要求城镇化过程中形成生态保护意识。中华民族自古就有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和传统。古人虽然对自然的认识处于蒙昧的状态,但是懂得尊重自然规律。随着人们对自然认识的深入以及对自然控制能力的增强,生态意识却越来越淡薄了。因此,重新建立正确、科学的生态意识是保证生态文明理念真正融入城镇化过程的重要前提。
生态文明要求城镇化过程中规划空间格局。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过程,要求根据土地空间的自然属性和自身特点,规划土地空间格局,做到合理开发和有序开发。规划空间格局重点是优化土地空间结构和提高土地空间的利用效率,从占用土地的外延扩张为主转向调整优化土地空间结构为主,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要求,逐步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城市居住空间、公共设施空间、保持农业生产空间。需要从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来系统规划,空间格局既要从国家的全局着眼,又要从地方的优势和劣势着眼,避免空间格局凌乱无序。
生态文明要求城镇化过程中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城镇化过程既表现为人口的聚集,又表现为产业的聚集。产业的聚集为人口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使得进入城镇的人口可以有很好的发展机会,同时,大量人口向城镇集中,又为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供给。产业结构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既关系到产业本身能否持续发展,又关系到城镇的发展是否具有可持续的动力。要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通过新型工业化促进城镇化良性发展。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探索生态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生态文明要求城镇化过程中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城镇化首先是人的城镇化,城镇是为人的聚集和发展提供场所,因此城镇化需要围绕着人的全面发展来推进。不仅要给城镇居民提供必要的物质产品,还要提供良好的生态产品。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水、电、路、气、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要逐步完善,公共服务能力要不断得到增强,生态环境要持续得到改善,城镇运行效率要进一步提高。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指导的城镇化就是要为所有人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生态文明要求城镇化过程中培育生态文化。生态文明理念需要通过生态文化这个载体在人类社会中传承,城镇化过程是培育生态文化的重要途径。在城镇化过程中,要引导人们科学认识生态的价值,实现思维方式的生态转型。在生产领域,要倡导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在消费领域,要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养成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个人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合理消费行为。
生态文明理念
融入城镇化建设的保障措施
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需要相应的机制来提供保障,使城镇化过程向着健康城镇化、生态城镇化、可持续城镇化方向发展。为此,要建立和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城镇化过程的长效机制。
以主体功能区战略为指导,制定科学、系统的城镇规划体系。一个国家、一个区域的发展存在于特定的土地空间。要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因此,要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要求,从全局出发,注重地区之间的差异性,着力发挥地区的优势,科学地制定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城镇化规划,形成生态良好、功能定位准确、产业布局合理、区位优势凸显的城镇化格局。
以转变发展方式为契机,促进城镇生产方式转型。发达国家城镇化的实践表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最终都要落实到发展方式的转变上来。我国城镇化进程虽然起步较晚,但是这些经验值得借鉴。因此,推进城镇化建设,首先要注重发展方式的调整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要集约使用各种资源,对水资源、土地资源以及矿产资源要制定合理的开发强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要注重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形成适应市场需求、合理利用资源、可持续的产业结构体系。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要求,积极培育城镇生态文化。要加强对生态文明意识的培育,通过各种宣传手段使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首先,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举办一些生态文明相关的会议,组织一些喜闻乐见的活动。其次,要完善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载体建设,为生态文化的传播提供渠道和途径。最后,发展生态文化产业,向公众和社会提供生态文化创意产品与服务,最终形成可永续传承的生态文化。
以生态补偿机制为手段,促进区域城镇协调发展。各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不同,承载的生态功能不同,各区域实现城镇化的途径也会存在差异。对于优先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应发挥其经济基础较好、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等优势,实现人口聚集和经济聚集的主体功能。对于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应发挥其土地生产力较高、生态涵养较好的优势。要建立以生态补偿机制为主、均衡性转移支付和地区间横向援助机制为辅的经济手段,实现不同区域的经济互补和环境互补,推动不同区域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以财政金融手段为引导,提高城镇化发展效率。财政政策要着眼于支持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良性互动。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潜力,利用财政政策杠杆来有效引导城际间产业分工与协调。要利用合理的金融手段拓宽城镇化过程中的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发挥地方金融机构的作用,大力发展适合城镇化建设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以科学的考评机制为载体,形成城镇化的绿色导向。要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科学的考评激励机制。要强化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确定不同的考核目标,加大生态文明相关指标在城镇化考评中的权重。通过科学有效的考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一条新型城镇化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