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三月九日,正在英国访问的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钱其琛向英国首相马卓安递
交了中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加入书。中国加入该条约具有重要意义,受到世
界各国的普遍重视。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签订於一九六八年七月一日,一九七○年三月五日生效。「条约
」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防止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有核武器缔约国承诺
不向无核武器国家转让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不协助、不鼓励、不引导无核国家获
取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无核武器缔约国承诺不获取或制造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
置,其全部和平核活动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二、停止核军备竞赛,推动核
裁军。「条约」规定缔约国就停止核军备竞赛和实现核裁军认真进行谈判。三、促进和
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条约」规定所有缔约国有权不受歧视地参加这种合作,有能
力的国家应为这种合作作出贡献。
上述内容被称为「条约」的三大目标,已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条约」尽管存在一些
缺点和不足,但总的来看,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方面起了重要作用,有利於维护世界和平
与稳定,是有积极意义的。中国政府於一九九一年八月原则决定加入「条约」,同年十
二月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中国加入「条约」的决定。
中国加入「条约」有利於推动「条约」更好地发挥其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积极作用。
中国在加入书中所附的声明中阐明了对不扩散核武器问题的全面立场。声明指出,防止
核武器扩散本身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过程中的措施和步骤
。防止核扩散与核裁军应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核裁军领域取得大幅度进展,才能最有
效地防止核武器扩散,才能切实加强核不扩散制度的权威,同时,保持一个有效的核不
扩散制度,也有助於早日实现彻底消除核武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