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又称“防止核扩散条约”或“核不扩散条约”。 于1968年7月1日分别在华盛顿、莫斯科、伦敦开放签字,当时有59个国家签约加入。该条约的宗旨是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和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该条约1970年3月正式生效。截至2003年1月,条约缔约国共有186个。
加入情况
1992年3月9日,美国加入该公约
1992年3月9日(一说3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该公约。
1992年8月3日,法国加入该公约。
1993年6月21日,德国加入该公约。
1994年8月3日,英国加入该公约。
1995年9月30日,日本加入该公约。
印度、巴基斯坦与以色列三国皆不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于1985年12月12日正式加入,于1993年3月12日宣布退出意向,但后又撤回。于2003年1月10日宣布退出意向,于2003年4月10日正式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