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曝光一款未来武器,和核武器有什么区别吗
针对如何保持最低数量的核武器、防止核扩散这一难题,国际上有一个特别拟定的协议,这就是《核不扩散条约》。它最初是在1970年批准实施的,至今已有187个国家同意接受该条约的条款,包括最先拥有核武器的5个大国。该条约的宗旨是“防止核武器和武器技术的扩散,推动和平利用核能,进一步促进核裁军及普遍彻底的裁军目标的实现”。这是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与没有核武器的国家在核不扩散方面唯一的契约性承诺。作为建立诚信的手段,该条约奠定了一个由国际原子能机构负责的安全体系,该机构有权检查缔约国的核设施。条约推动和平利用核技术的合作,同时提供保护措施,防止核裂变材料被错误地转移到武器用途上。条约的主要条款之一要求每5年对条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在评估周期到来之前,我们在卡特中心召集会议,为联合国正式的核能审议大会做准备。2005年的筹备会议只有以色列、北朝鲜、印度及巴基斯坦没有参加,其中3个国家拥有核武器,北朝鲜可能有未经试验的核爆装置。目前,世界上大约有30,000枚核武器,其中美国拥有12,000枚,俄罗斯16,000枚,中国400枚,法国350枚,以色列200枚,英国185枚,印度和巴基斯坦各有40枚。人们相信北朝鲜有足以制造五六枚核武器的浓缩核燃料。《核不扩散条约》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一个努力缩减核威胁的主要平台,但是,由于美国总统和其他少数几个国家的领导人的决定,人们对该条约的未来疑窦丛生。联合国最近的一份报告明确发出警告:“我们正在接近这样一个时期,对核不扩散制度的侵蚀已不可逆转,必将导致核扩散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如今,美国堪称全球核扩散的罪魁祸首,拒绝或逃避过去50年间签订的几乎所有的核武器控制协议。美国前国防部长罗伯特·麦克纳马拉在2005年5—6月的《外交政策》杂志上撰文,阐述了他的担忧:“我想这样概述美国目前的核武器政策:不道德,不合法,军事上不必要,极端危险。”《核不扩散条约》的缔约国,包括不拥有核武器的伊朗都坚称,1970年的条约允许他们建设核设施——只要它们用于和平目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有责任检查那些核设施现场,确保它们没有被用于发展核武器。世界上有一大批“中立国”,他们具有发展核武器的资源和能力,但都选择了克制的态度,不参加排外的核武“俱乐部”。这些国家包括巴西、埃及、爱尔兰、墨西哥、新西兰、南非、瑞典以及8个北约成员国。在卡特中心为2005年联合国核能大会举办的筹备会议上,这些国家表达了一个主要的目标:“促使核大国采取必要的措施,挽救《核不扩散条约》。”他们认为美国和其他一些核大国背信弃义,没有尽到限制、缩减其核武器库的义务。这种僵局仍在继续,又出现了照顾以色列武器库建设的呼声。当拥有核能力的国家联合提出议案,仅仅呼吁实施《核不扩散条约》时,美国带领英国和法国投票反对这个议案。国际原子能机构提议,5年内暂停所有新的铀浓缩和钚加工活动,这是制造核武器的两个常规途径。但是,美国和伊朗一起反对这个议案,因为它“可能损害核电能项目”。当然这些只是参考资料,无论哪个国家到底有多少,恐怕只有这个国家的高层们才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