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根据,是组成事物的各个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它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本质反映事物的内在联系,这种内在联系是由事物本身所固有的特殊矛盾决定的。本质与必然性、规律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
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现象包括真象和假象。有些现象与本质是一致的,叫做真象;有些现象与本质是不一致的,叫做假象。真象与假象一样,都具有客观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现象与本质是辩证统一的。
两者相互区别:
1)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彩的、肤浅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单纯的、深刻的。
2)现象是感觉器官可以直接感知的,本质则只能运用抽象思维,间接地被人认识。
2.两者相互联系:
1)两者相互依存,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只能是本质的表现,现象与本质统一在同类事物中。
2)现象是人们认识本质规律的向导,人们只有认识了现象,借助抽象思维,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
扩展资料
一切事物的本质与现象都是对立统一的,这是客观辩证法。把这种辩证法运用于人的认识过程,就要求人们既不能脱离现象去空谈事物的本质,也不能停留在事物的现象上,而要透过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
为此,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观察大量的现象,尽可能多地占有感性材料,这是认识透过现象抓住本质的前提条件。这是其一。
其二,有了观察到的大量现象,占有了真实的感性材料,并不等于抓住了事物的本质,要透过现象抓住本质,就必须对大量的现象、真实的感性材料,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和研究,这就需要掌握科学的方法。
其三,事物的现象错中复杂,而且事物的本质有一个逐渐暴露、逐渐展开的过程,所以,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是一个由片面到全面、由不太深刻到深刻的过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本质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