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识是由现象到本质的深化过程。一方面,事物的本质存在于现象之中,离开事物的现象就无法认识事物的本质,事物现象和本质的统一提供了科学认识的可能性;
2、另一方面,现象又不等于本质,把握了事物的现象,并不等于认识了事物的本质,现象和本质的矛盾,决定了认识过程的曲折性和复杂性。客观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有一个过程,它的本质的暴露也有一个过程,因此,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必然要经历由片面到全面逐步深入的过程。
3、客观事物不仅包括现象和本质两个方面,而且本质自身具有层次性,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总是由现象到本质、由不甚深刻的本质到较深刻的本质的无限深化的过程。人们的认识过程从个别到一般,又从一般到个别。
4、当人们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以后,通过抽象和概括可以由某些事物的特殊本质进而认识各种事物的共同本质。
对客观事物普遍本质的把握,又会促进对事物特殊本质的再认识。由现象到本质、由特殊本质到共同本质、由初级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由感性到理性的飞跃,这是人类认识由浅入深、不断深化的辩证过程。
扩展资料:
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
1、两者是相互依存的。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本质是现象的本质。也就是说,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只能是本质的显现,他们之间是表现和被表现的关系。任何一方离开了另一方都是不能存在的,实际的存在总是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
2、两者是相互蕴涵的,在实际上也是相互包含的。本质寓于现象之中,这是非常明显的,因为现象是整体,本质是现象的一部分,固然是根本性的部分。反过来,本质也包含现象,因为现象尽管是多种多样的、纷繁复杂的,但毕竟是由本质决定的,早已潜在地包含于本质之中。
3、现象与本质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本质变现象应理解为本质表现为现象。某一具体的人无疑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体,但其本质也在不断地表现出来,即不断转变为现象。现象与本质的相互转化,正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互转化的客观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认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本质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