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是什么

2021-11-10 社会 193阅读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XXX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受托人姓名:XXX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与委托人关系:XXX

委托人于201X年XX月XX日在XXXXXX医院分娩,特授权委托XXX(受委托人姓名)办理XXX(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按手印:           受托人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所在医院出具,有部分内容是医生填好的,个人填写部分(填错可以划掉重写),填写完毕后,可以去换正式出生证明。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全部机打,并且内容“原则上不能更改”(这句话是自填单里的原话,好像听起来还是有可以修改的余地,但是还是不建议冒险)。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4、为了保证出生医学证明有效性,保存时候应该待印章晾干后妥善保存,不可折叠,撕开,或过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出生医学证明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