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乃儒家专门研究事物道理的一个理论,“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格物穷理就是要真正明白道理,是悟性在某个问题的具体思考,而不是纸上谈兵、闭门造车的假明白。“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不去亲身实践,永远想不明白万物的真谛。
“格物”指“格物穷理”。格物也就是“至”物,与事物直接接触而穷究其中之理,“穷”理是格物的目的,“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矣”(《遗书》卷二十五)。格物之要,在于就待人接物的具体人事中,体认其中蕴含的“所当然之则”与“所以然之故”。
扩展资料
格物致知来源:
《礼记·大学》原文里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终、始即是因、果),“知所先后,则近道矣”,“……物格而后知至”(事物被区格辨别而智慧才能获得),“……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
由此可见,“格”是指分析明辨。 因此,“格物致知”是指辨明事物的轻重、先后、因果、善恶等诸方面,以指导自己的言行思考。
格物穷理来源:
格物穷理”之说最早见于儒家经典之一《礼记》之《大学》篇。此篇居于南宋朱熹编定的《四书》之首,与《中庸》、《论语》、《孟子》并列。其中说:“致知在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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