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拨土地的房子的购买问题

2020-09-21 社会 44阅读
根据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未经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所以严格来说,没有经过交过土地出让金的土地是不能转让流通的,因为划拨土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成本较轻,所以转让方转让价格相对比市场价格低的多。从现行大城市的房价组成来看,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价格占房产的总价已一半以上。目前产生新地王拿的土地价已接近当前的楼盘价。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是按可转让房产时的接近市场价人价格减去土地划拨时的成本为依据来计算的,所以现在想测算以后具体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的数字是个不确定因素。一般情况下扣除成本60%左右,补交40%左右。
对于国家是否有权利收回房子的疑问,根据《物权法》规定,国家无权收回房子,但是国家有权收加回划拨土地的使用权。换句话说,如果国家需要对此土地收回,只补偿房屋建筑费用,不考虑土地价格的补偿。
以上是个人对政策理解,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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