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与出让的土地性质不一样:划拨土地上的房子交易时可能会出现额外费用.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要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是无使用年限。一般来说公益事业用地及安居工程、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回迁住宅等建设用地等多为行政划拨供给土地。而划拨土地,不用交土地出让金,只可以使用、收益,不可以转让、抵押、出租,如果要转让、抵押、出租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时不存在额外的费用,如果是划拨的土地在交易时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增加交易成本。
拓展资料:
土地使用出让的性质: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