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转让时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按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3月8日发布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土地出让金按标定地价的40%收取。出让金的计算公式分别为:
1、商服用地
土地出让金=商业路线段基准地价×40%×容积率修正系数×临街深度修正系数×商服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行业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2、工矿仓储用地 土地出让金=工业区片基准地价×40%×工业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3、住宅用地
土地出让金=住宅区片基准地价×40%×住宅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住宅用地交易年期修正系数×使用土地面积
4、其他用地
土地出让金=标定地价×40%×使用土地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