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的性质、定义、定理:
1、数学性质:是数学表观和内在所具有的特征,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
2、数学定义:数学对于一种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而简要的说明。
3、数学定理:定理是指在既有命题的基础上证明出来的命题,这些既有命题可以是别的定理,或者广为接受的陈述,比如公理。
对于连续时间系统:
t=t1的输出y(t1)只取决于t≤t1的输入x(t≤t1)时,则此系统为因果系统,
特殊的:当该系统为线性移不变系统时,系统的冲激响应函数h(t),在t<0的条件下,h(t)=0,则此系统为因果系统;如果系统的单位冲激响应在t>0时,h(t)=0,就说该系统是反因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