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0-06-16 综合 103阅读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看是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还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而导致的劳动合同终止。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1)的规定,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2)规定的情况,劳动者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3)的规定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待遇降低为由拒绝续签的才有经济补偿,否则无经济补偿。

3、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是用人单位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而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劳动局)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等个别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并且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一般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收到裁决书15天内可以起诉到法院。

引用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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