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原单位不给通过机密要件的形式寄送档案怎么办

2020-05-26 教育 125阅读
机密要件的形式寄送档案已经成为历史了。
自2015年6月1日起,各大专院校、人社部门及所属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各类“大学档案”不再通过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移交当地邮政公司办理。这意味着,我国60余年递寄大学生档案走机要的历史画上句号。
之前这个新规并未与教育部和人社部达成共识。有高校反映,大学毕业生档案由机要改为快递,每份档案要多5元以上的费用,质疑邮政集团公司借机涨价。之后好几个地方的人才交流中心正在抵制接收快递档案。相关负责人建议:在各方尚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高校最好用专人专车专送的方式传递大学毕业生档案。
从相关部门获悉,2015年5月,他们曾收到过一份疑似来自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函件,名为《关于规范邮政机要通信渠道传递大学生档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编码是业务函[2015]117号,文件共3页纸,收函件对象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
通知开头写到:为进一步确保国家秘密载体传递的保密安全,经集团公司与教育部、人社部和国家邮政局等有关部门研讨协商,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各级机要通信机构停止收寄和投递所辖各大专院校、人社部门及所属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各类大学生档案。
《关于大学生档案寄递渠道变动有关工作的函》文件里也表述:“大学生档案寄递由机要变快递”的新规,是教育部、人社部和邮政集团研讨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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