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50℃,最大不应该超过60℃。
根据《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规定:
1、一般规定
(1)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供、回水温度应由计算确定,供水温度不应大于60℃。
民用建筑供水温度宜采用35~50℃,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
(2)地表面平均温度计算值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3)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8Mpa;当建筑物高度超过50m时,宜竖向分区设置。
(4)无论采用何种热源,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热媒的温度、流量和资用压差等参数,都应同热源系统相匹配;热源系统应设置相应的控制装置。
扩展资料:
使用地热地板时,一定要注意循序渐进地给地坪和地板加热。安装时,地表温度应保持在18℃左右。在安装前,要对水泥地面逐渐升温,每天增加5℃,直至达到18℃左右的标准为止。在安装完成后的头3天内,要继续保持这一温度,3天之后才可根据需要升温,并且每天只能升温5℃。
第一次使用地热采暖,注意应缓慢升温。首次使用时,供暖开始的前三天要逐渐升温:第一天水温18℃,第二天25℃,第三天30℃,第四天才可升至正常温度,即水温45℃,地表温度28℃~30℃。不能升温太快,太快的话,地板可能会因膨胀发生开裂扭曲现象。
长时间后再次启用地热采暖系统时,也要像第一次使用那样,严格按加热程序升温。
要注意的是,使用地热采暖,地表温度不应超过28℃,水管温度不能超过45℃,如果超过这个温度的话,会影响地板的使用寿命和使用周期。一般的家庭,冬季室温达到22℃左右,就已经很舒服了,正常升温的话,是不会影响地热地板的使用的。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