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集体供暖室内温度应到多少度

2020-09-17 社会 145阅读

因为纬度不同,各地区采用的是本地区所推行的集体供暖条例,以河南省为例,所规定的温度是: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

根据2018年施行的《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在供热期内,热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居民热用户有供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有供热设施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供热期间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连续稳定供热,不得擅自中断或者停止供热。

因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停热时间相应减收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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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室温不达标,则可以申请减免或免收供热费用。

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供热期间热生产企业、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连续稳定供热,不得擅自中断或者停止供热。

因供热设施发生故障需停热8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通知热用户,并立即组织抢修,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连续停热12小时以上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根据停热时间相应减收热费。

第二十七条 如果热力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合格,可以向热力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力企业应在12小时内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由于非热力用户的原因,致使室温不符合标准的,自热力用户提出温度试验要求之日起,由热力企业承担试验费用;连续超过48小时不符合标准的,由热力企业承担试验费用。E测试成本。手续费按规定减收。室内温度低于18摄氏度(不含18摄氏度)或者高于14摄氏度(含14摄氏度)的,减半征收供暖费;室内温度低于14摄氏度(不含14摄氏度)的,减半征收供暖费。PTD。除开始后5天和加热结束前5天外。

第二十八条 热经营企业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事先告知热用户检查、维修的日期,并在约定的时间上门检查、维修。热经营企业工作人员在对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主动向热用户出示有效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网——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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