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辞职最多扣百分之多少的工资?

2020-10-15 社会 123阅读

劳动法没有具体规定试用期内辞职工资最多能扣除百分之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试用期内辞职的,辞职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平均工资即可。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不可随意克扣工资,如果要扣钱也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并不得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扩展资料:

试用期辞职工资发放: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工资的,除非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试用期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正常发放工资给劳动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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