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劳动法系与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孕期妇女都是实行法定保护的,妇女劳动都在孕期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的。但为了平衡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合同法也规定了可以解除的一些情况: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和第39条情形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衡槐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败冲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察拦歼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