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方向错误:在记账时,在账簿中借方与贷方的记载颠倒,把借方记成贷方或把 贷方记成借方。如果把应记的红字的数字误记为蓝字;或把应记的 蓝字数字误记为红字,这也属于记账方向错误。漏记、重记:在记账时将某一凭证的金额的数字遗漏未计人账簿,将已经登记入 账的金额数字,又重复计人账簿。
记错科目:在记账时“张冠李戴”,如将库存现金计人银行存款科目。数字位数移位:在记账时将数字位数移动,即以大写小(少写1个或几个0)或以小 写大(多写1个或几个0)。例如将100写成10或将10写成100等。数字位数颠倒:在记账时,将某一数字中相邻的两位颠倒登记人账。
一是邻数颠 倒,二是隔位数字倒置。如将12写成21,123写成132等,425记成 524, 701记成 107等。其他不规则错误:一是会计原理、准则运用错误;二是计算错误:确定计量单位错 误、选择计算方法错误和运用计算公式错误;结账时发现数字打 错,余额记错,从而导致不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