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账方向错误。在记账时,在账簿中借方与贷方的记载颠倒,把借方记成贷方或把贷方记成借方。如果把应记的红字的数字误记为蓝字;或把应记的蓝字数字误记为红字,这也属于记账方向错误。
2、漏记。在记账时将某一凭证的金额的数字遗漏未记入账簿。
3、重记。将已经登记入账的金额数字,又重复记入账簿。
4、记错科目。在记账时“张冠李戴”,如将现金记入银行存款科目。
5、数字位数移位。在记账时将数字位数移动,即以大写小(少写1个或几个0)或以小写大(多写1个或几个0)。例如将100写成10,或将10写成100等。
6、数字位数颠倒。在记账时,将某一数字中相邻的两位颠倒登记入账。一是邻数颠倒。二是隔位数字倒置。如将12写成21,123写成132等。425记成524,701记成107等等。
7、其他不规则错误。一是会计原理、准则运用错误:这些错误的出现是指在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核算形式的选用、会计核算程序的设计等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出现不符合会计原理、准则等规定的错误。二是计算错误:确定计量单位错误、选择计算方法错误和运用计算公式错误、结账时发现数字打错,余额记错;从而导致不符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