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盘活村级资源,解决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收入来源单一问题
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可以进行发包的,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镇农经部门备案后,可采取公开竞价发包,所得收入原则上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对村组集体闲置资产,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镇备案后,可进行公开拍卖、租赁。对过去已签订合同发包但未到期的项目,凡承包基数明显低于群众评估价格的,经双方协商可提高承包金标准,签订补充合同;也可以在承包人自愿的情况下收回使用权,对外公开招标承包。对没有合同而被无偿占用的集体资源、资产,一律收回,重新招标承包或拍卖使用权。